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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宣传教育:纪检监察情况 纪检监察情况 (2006年第13期) ▲县检察院开展争做“五型”干警活动。一是争做善于学习型干警。该院制定了《政治学习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和《学习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对干警学习和培训的时间、形式、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对通过自学或函授等形式取得国家承认学历、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各类岗位练兵和竞技比赛取得名次的,视不同层次给予相应经费补贴和奖励,调动了全院干警的积极性,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氛围。二是争做忠于职守型干警。针对各项检察业务的特点分别制定工作规范,并根据年初确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责任目标,出台了《“三个体系”建设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先树优以及推荐提拔、重用干部的依据。三是争做开拓进取型干警。制定《末位惩戒制度》,规定在市院年终考核中位列倒数第一的科室,取消该科室及所有人员的评先树优资格,科室所属干警当年不予推荐提拔、重用,对科室主要负责人报请组织部门予以免职;在本院年终考核中位列倒数第一的科室,取消该科室及所有人员的评先树优资格,科室主要负责人及所属干警当年不予推荐提拔、重用;科室连续两年在本院年终考核中位列倒数第一的,对科室负责人报请组织部门予以免职。四是争做遵纪守法型干警。制定《关于加强干警“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的规定》、“七个禁止”、“五个不准”等规章制度,并通过对干警进行警示教育和组织学习有关廉洁勤政的各项规定,使干警做到忠诚、公正、清廉、严明。五是争做道德高尚型干警。经常性地组织干警学习王书田、任长霞、孟红伟、白云等政法系统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陶冶干警的情操。 (根据各单位上报材料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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