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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情况

(2008年第2期)


    ▲沂山镇推行“三改”工作方式,提高信访工作水平。一是改转办为交办。在信访件的处理方式上,将信访件直接交到查办单位,当面告诉经办人需要查明的主要问题、办信程序、反馈期及注意事项,并与其共同研究调查方案,有效地提高了信件运行效率和办理质量。二是改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每逢国家出台重要政策,省、市、县开展重要活动时,镇纪委组织信访干部深入信访多发村,采取个别谈心、召开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等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社情民意,掌握群众思想动态,收集信访信息,及时解决信访问题,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三是改群众催问为积极反馈。在受理每一件初信初访时,镇纪委将办信的程序和办理时限告知实名举报人,同时记下他们的联系电话或地址,在问题核实后及时将调查情况及处理结果向其反馈,听取他们的意见,提高了信访工作满意度。
    ▲柳山镇推进农村规范化管理,化解基层不安定因素。一是在强化农村财务管理上下功夫,实行村级财务“月审计”制度,积极推行村级事务透明化管理。二是建立健全村两委、党员代表、村民代表议事制度及重大村务决策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农村民主管理。对于土地、宅基地等历史遗留问题,坚持实行镇村集体“会诊”。三是制定村规民约、五好文明户创评等村级文明创评制度,将群众行为纳入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增强了广大群众依法行事、依约行事的自觉性。
    ▲九山镇实现“三个转变”,创新信访举报工作。一是实现信访工作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围绕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和群众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研究一段时期腐败问题发生的特点、规律和发展趋势,从制度、管理等方面找出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教育、监督、管理、防范的措施和办法。二是实现信访举报工作由上访型向下访型的转变。在坚持认真接待和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的同时,经常深入到群众中去,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通过直接走访群众,了解情况,发现和解决问题。三是实现信访工作由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镇纪委加强与信访办、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和实行重要信息通报制度和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尽可能在较大的范围内收集掌握信访案件线索。
    ▲县计生局建章立制,规范信访工作。一是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对所有群众来信,一把手均亲自过问,亲自签署处理意见,指定专人进行调查处理,遇到重要信访信件,亲自深入基层调查处理。二是实行首问负责制。强化首问接待责任制度,规定第一接待人为第一责任人,谁接待谁报结,做到接待有记录、立案有记载、查处有材料、来信有登记,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三是完善接待工作制。坚持信访工作优先制度,局法规科安排专人负责信访接待工作,做到一般工作服从信访工作,事务性工作让道于信访工作。坚持热情接待制度,要求局机关每位工作人员坚持执行“一张笑脸相迎、一声问候请坐、一杯茶水解渴、一片热心办事、一声再见送行”的五个一文明接待制度。坚持来信来访登记制度,具体接访中做到一听二记三看,即仔细听取来访的陈述,准确无误地记录来访者所反映的情况,认真查看和分析来访者所反映的材料,为处理信访问题提供依据。四是落实跟踪服务制。转变工作思路,改变工作方法,对处理的信访问题及时进行回访,确保问题圆满解决,提高群众满意度,有效杜绝了重复访的发生。
    ▲县教育局强化措施,规范信访行为。一是加大信访举报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从依法规范信访行为入手,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原则,坚持抓宣传、造声势,充分利用网络、报纸、黑板报、宣传栏等载体,广泛宣传《监察机关举报办法》、《信访条例》等法规,把干部职工群众的上访活动引导到法制的轨道上来。二是坚持从关键人物入手,狠抓党员、干部、上访群众的教育。对党员,重点使其熟悉党的各项纪律,不参与集体上访;对基层干部,引导其增强依法行政、廉政勤政意识,防止失误,减少信访诱发因素;对上访群众,重点教育其克服信访的随意性、盲目性和片面性。三是健全信访网络。调整充实基层单位信访信息员,形成比较完善的监督体系,解决纪工委自身力量不足、信息渠道不畅的问题。
    ▲县公安局突出重点,着力解决越级访、重复访问题。针对“老户年年访,重点年年控”的怪圈,该局变被动为主动,确定了“乱账重点清理、欠账抓紧偿还、新账立即理顺”的工作思路,以解决问题、息诉罢访为原则,通过对越级访、重复访、上访老户和写信大户落实由主要领导包靠的“三定三包”责任制,取得良好效果。去年以来,受理的243起初信初访案件,按时处结率达100%,一次性息访率达95%。

  

(根据各单位上报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