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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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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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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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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综合开发费120元/
m2 ,《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2、基础设施配套费,30元/
m2 ,临政发(2002)52号
3、综合开发管理费从综合开发费中按1.5%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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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筑工程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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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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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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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鲁政办发(1995)77号,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建筑工程费的2.6%;
2、鲁价费发(2001)301号,定额测定费,建筑工作量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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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筑工程安全报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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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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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筑工匠资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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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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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集中供热区域内分散供热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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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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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建筑工程质量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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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价费发(2001)301号,小城市工程质量监督费,按建安工作量0.175%;对已实行建设监理的工程质量监督费,大型建设项目,按建安工作量最高0.05%;中小型建设项目及其它工业和民用工程,按建安工作量最高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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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挖掘城市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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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城(1993)410号、鲁建城字(1998)14号,暂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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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自行建设的专用道路、管线与城市道路、管线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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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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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在触及、迁移、拆除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或影响其安全运行的地上、地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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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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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竣工验收;占用挖掘城市绿地、移动绿化设施;城市绿地和公园内设立商业服务摊点;砍伐、修剪城市树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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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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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在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管道及设施安全距离范围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堆放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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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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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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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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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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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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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风景名胜区的设立、规划、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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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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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城市古树名木的确认、砍伐、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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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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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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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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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建筑业类企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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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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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建筑企业安全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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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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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建筑职业技能岗位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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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培训费和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费详见鲁价涉发(1996)208号和鲁价费发(2001)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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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村庄和集镇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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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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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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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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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工程建设项目报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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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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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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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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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自建自用非经营性建设项目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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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临政发(2002)52号文,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补助费,30元/
m2 2、地段差价,100元/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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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县城人行道统一铺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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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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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山东省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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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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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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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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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禁用实心粘土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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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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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勘察设计合同备案、建设工程招投标合同备案、监理合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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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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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建设工程招标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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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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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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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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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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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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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小城镇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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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建发(1998)73号,潍建发(1998)88号
1、商业用房,建筑面积15—35元/
m2
2、住宅及其它房屋,建筑面积5—15元/
m2
上述收费只限小城镇规划区内进行新建、扩建的各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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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污水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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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价费发(2002)2号、临价字(2002)7号、0.28元/
m3。行政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水与出租房、宿舍楼不能分表计量的,按抄见水量的80%计收。行政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水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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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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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政发(1997)103号、临政发(2000)63号,用水增容单位按年度实际用水量一次性收取0.3元/吨,住宅楼按建筑面积1元/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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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墙体建筑材料节能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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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财综字(1998)35号,按工程建筑面积8元/
m2 ;难以用建筑面积计算的,按所有标准砖0.04元/块砖预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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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县城以下建制镇、集镇、村庄规划设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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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价费字(1993)1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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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村镇四层以下民用住宅及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下建筑工程设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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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鲁价涉发(2002)87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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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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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价格(2002)1980号,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按1%收取;中标金额100—500万元,按0.7%收取;中标金额500—1000万元,按0.55%收取;1000—5000万元,按0.35%收取;5000—10000万元的,按0.2%收取;10000—100000万元的,按0.05%收取;100000万元以上的,按0.01%收取。(遵循自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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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工程建设监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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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价费字(1992)479号(坚持自愿互利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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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招标文件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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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价费发(2003)64号,50页(含)以内最高150元/份,每增加50页,加收150元,每份最高不超过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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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交易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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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鲁价费发(2001)2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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