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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朐县财政局服务承诺


    为加快职能转变,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搞好优质服务,优化全县经济发展软环境,制定本服务承诺。
    1、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全县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国债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县会计管理工作;负责会计电算化验收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税征管工作;负责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住房公积金、维修基金进行收缴及管理;负责政府采购中心工作。
    2、提高工作效率的标准要求
    凡上级文件规定中有具体时间要求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无规定时间要求的,立即办理,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理规定手续。
    3、服务质量、水平的标准要求
    接待热情,服务周到;掌握政策,熟悉业务,答复问题准确,不互相推诿扯皮。
    4、收费标准
    严格按上级有关文件和县规定标准收取。
    5、保证措施
    人人制定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保证书并对外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6、举报投诉的受理程序
    设立举报电话(3166307)和举报信箱;对举报问题及时研究,按规定严肃处理。
    7、违诺处理规定和补救措施
    迅速进行改正,立即进行业务办理;单位负责人和业务受理人向客户赔礼道歉;追究责任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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