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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朐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服务承诺


    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搞好优质服务,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临朐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特向社会承诺如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主要职能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县政府综合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承担全县就业、社会保障、职业技能开发、劳动监察监督、劳动争议处理、劳务输出等工作。
    二、服务标准、工作纪律
    1、在办理以上业务时,要认真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依法行政,照章办事,不徇私情。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负责任现象。
    2、要做到精通业务,操作熟练,服务热情周到,文明礼貌,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冷、横、硬、顶”现象。
    3、实行首问责任制。对前来办事的服务对象和接到的电话要热情受理,按规定时限办理。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负责介绍到相关科室,积极帮助协调解决。
    4、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清正廉洁,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报”、敲诈勒索、故意刁难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
    5、积极实行政务公开,全面落实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按照县财政局、物价局制定的综合费率和临发[2003]14号文件要求收费。
    6、实行工作人员挂牌上岗制度。
    7、积极受理劳动违法举报,对受理的有关投诉和举报,要从快、从严依法处理。
    三、违诺处理
    1、全体工作人员要诚实守信,认真履行服务承诺,若有不按承诺规定办事者,经服务对象举报或查实,将根据情节轻重,对当事人进行警诫、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移交司法部门等处理。
    2、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监督投诉电话:321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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