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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朐县林业局服务承诺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决定》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落实〈决定〉的实施意见》,努力营造最佳的经济发展环境,为振兴临朐经济做出贡献,特做如下承诺:
    一、履行职责,发挥职能作用
    县林业局作为林业主管部门,肩负着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实施,造林绿化,苗木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林业行政执法,各类林木案件的查处等,对于维护生态安全、促进林业健康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全体林业干部职工要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工作、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转变作风,提高办事效率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以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为目的,紧紧围绕林果强县建设,抓好各项服务,转变作风、求真务实,深入基层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突出抓好招商引资、护林防火、大棚果及道路林带建设,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三、严格执法行为,保护林业生产秩序
    加大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林业法制观念。组织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执法人员水平。加大林业执法力度,及时查处盗伐滥伐林木、违法征占用林地、森林火灾、非法捕杀、贩运及其它违反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案件。对出现案件的依法快立、快侦、快结,一般案件一个月内结案,疑难案件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结案。
    四、简化审批手续,降低收费标准
    凡涉及林业的审批手续一律从简、从快办理,林木种子经营、生产许可证、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木材运输证、森林检疫手续随到随办,不超过一个工作日。林权登记发证,在林木所有者提报权属证明材料(承包合同等)和林权登记申请表后,经审查合格,于40天之内颁发林权证书。
    五、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增加工作透明度,行政执法人员实行挂牌服务,公开职责范围、收费标准、办事程序,接受全社会监督。林业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尤其是执法人员要做到廉洁公正,确保不发生“三乱”和“吃、拿、卡、要、报”问题。违者一经查实,从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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