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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朐县农业局服务承诺


    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切实减轻民营企业和经营业户负担,优化投资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农业局作如下承诺:
    一、依法明确收费项目及标准
    根据国家“三法三条例”和省里有关规定和县委、县经济发展软环境办公室的具体要求,农业局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收费,决不超额收费和搭车收费。
    二、严格遵守“两证一票”制度
    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收费许可证》,按时参加年审,并做到收费人员持《收费员证》收费。收费时全部使用山东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费专用票据和通用票据,严格收费主体,依法照章收费。
    三、切实转变作风,提高服务水平
    结合监管体制改革,实行“定、收、查”三分离。杜绝收人情费,切实解决不廉政、不廉洁行为。进一步端正思想,改变服务态度,落实好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做到热情服务,有疑必释,有问必答,文明执法,让经营者交费交得放心、明白。
    四、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坚决杜绝乱收费行为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坚决治理乱收费的意见》,坚持收费审计和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基层收费进行明察暗访。对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搭车收费,以及用保证金等形式变相收费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坚决予以查处,绝不姑息。
    五、自觉接受群众和新闻监督
    农业局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3162532),自觉接受广大民营企业和群众的监督。对投诉举报的问题我们将在7日内查处完毕并答复投诉人,对违法违纪行为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为我县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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