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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朐县气象局服务承诺


    一、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工作的决定和县委、县政府对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意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自觉做好贯彻落实。
    二、业务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预测预报水平,为外来投资者提供翔实准确的气象资料和气候评估。要关心重大招商活动的日程安排,提前做好天气预报工作,为重大活动提供气象服务。
    三、对于收费项目,严格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取费。
    四、工作人员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对外来办理手续的项目要随到随办,较为复杂的要在2个工作日办完,特殊情况要说明原因并承诺办结时间。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要限时办结,不得无故拖延,更不得刁难。
    五、工作人员要持证上岗,热情服务,礼貌待人,文明办事。
    六、对违犯上述规定的责任人,视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调离工作岗位处分。
    七、自愿接受社会各界对气象服务工作的监督。监督电话:321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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