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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朐县水利局服务承诺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促进全县经济发展,根据县水利局工作职能,现作如下承诺:
    一、加大宣传,搞好规划,做好全县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工作,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确保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依法明确收费项目,严格按照标准收取水资源费和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决不加收超收。
    三、严格执行"两证一票"制度。继续认真执行《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员证》制度。收费人员持《收费员证》进行收费,并严格按规定使用山东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依法收费,照章收费。
    四、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端正认识,摆正位置,转变作风,加强队伍建设,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努力提高服务和执政水平。在收费过程中,坚持做到有疑必释、有问必答、文明执法、热情服务,让经营业户交放心费、明白费。
    五、自觉接受群众和新闻监督。 县水利局设立服务及收费投诉信箱和举报电话(电话号码为:3212127)。对投诉举报的问题,坚决做到及时查处并答复举报人,同时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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