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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朐县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服务承诺


    为了提高行政效率,优化发展经济软环境,外经贸局在外资项目审批、加工贸易审批管理,外商投诉处结工作、自营进出口权申报、配额许可证审批等诸项工作,从时间、服务质量、工作规范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坚决执行“零收费”原则,积极履行部门职责,以良好的政府机关形象,促进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发展的优良环境建设,具体承诺如下:
    1、外商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在外商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上,我们实行了《补办材料通知单》制度,凡材料不齐或有问题的,在通知单上逐项列出,说明所报的申报材料的修改意见和要求。有效文件齐备的在三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包括:批准权限内外商提交项目合同、章程的审批,并在5日内帮助企业领取批准证书。对批准权限外合同、章程的转报、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经营范围及董事会成员变更和进出口业务等应在2日内转报,并协助企业在5日内办好审批手续。
    2、加工贸易审批管理。加工贸易企业备案登记,在实地核查后3日内协助备案;加工贸易合同在文件齐备后1日内转报完毕。凡到上级外经贸机关、海关、商检等部门办理有关业务的,我局都派有关部门科室的工作人员一同前往,以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工作日程。
    3、做好外商投诉的受理工作。在接到外商投诉后,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在3日内给予回执,30个工作日内将受理结果答复投诉人。凡因特殊情况未在规定期限内处理完毕的,要及时向投诉人说明情况。
    4、实行“一条龙”系列服务。负责向外商提供从项目审批、各类登记备案,到企业投产后的进出口业务等全程服务。对外商和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生产经营以及在生活方面存在的问题,主动会同有关部门随时协调解决。
    5、搞好自营进出口权申报,配额、许可证审批。凡县内企业申报自营进出口权、 申请进出口配额、许可证,自报告到我局2日内转报,并派有关人员一同前往上级有关部门,争取以最快速度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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