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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服务承诺


    一、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时,按规定抽取样品,检验结论准确无误。委托检验、鉴定检验3日内(复杂项目5-7日)出具检验报告。
    二、办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材料齐全有效的,3日内办理完毕。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材料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日将数据上报省局,收到省局赋码后当日发证。申请注册商品条码,材料手续齐全的,当日将有关材料报上级办理机构,收到胶片资料后,3日内通知企业。
    三、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打假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接到举报,迅速出击,立即查处。一般性案件7日内处理完毕,复杂案件15日内处理完毕,结案后3日内通知举报人。
    四、积极调解质量、计量纠纷案件。一般投诉当场作出是否受理的答复,重大投诉3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答复。受理案件15日内做出处理(疑难案件除外)。
    五、开展计量器具检定,保证质量,5日内检定完毕并出具检定证书。接到企事业单位检修大型重要计量器具的求援报告,属本局建标项目,立即组织力量全力检修,保证企业尽快恢复生产,尽量减少求援单位的损失。
    六、申办产品生产许可证,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许可证,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安装、维修许可证,符合条件,属上级发证的及时上报。属本局发证的立即审查发证。暂不具备条件的,指导企业认真改进,尽快达到有关规定和条件。
    七、积极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监察,定期进行监察检验,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保证锅容管特安全运行。
    八、不重复、不交叉到同一企业进行同一性质的检查,凡上级质检、计量机构检查合格的产品在半年内不再组织检查,对国家、省免检产品在免检证书有效期内免于各种形式的检查。
    九、公开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认真清理现有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和票款分离规定,不超标准收费,不搭车收费。对新开办的外商投资企业实行收费优惠。
    十、积极推行首问负责制和“一站式”服务、“一条龙”服务、包揽式服务等模式,严格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每个审批项目有两人负责,确保时时有人在位办理,最大限度地方便企业和投资者。
    十一、搞好政务公开,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便于为企业服务,便于企业监督。强化服务企业工作,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技术支持、人才培训和法律法规咨询服务,促进企业发展。对企业生产经营中急需解决的问题,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不分节假日,及时帮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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