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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朐县公路局办事指南
增设平面交叉道口
一、申报材料
申请书;设计图。
二、 审批程序
1、当事人向我局路政部门提出申请;
2、我局路政部门现场勘察后,报市级公路管理部门;
3、市级公路管理部门现场勘察后,颁发许可证。
三、承诺时限
8个工作日
在公路用地及控制区内设置非公路标志
一、申报材料
申请书;设计图。
二、审批程序
1、当事人向我局路政部门提出申请;
2、我局路政部门现场勘察后,报市级公路管理部门;
3、市级公路管理部门现场勘察后,报省级公路管理部门。
三、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公路林木采伐许可:
一、申报材料
申请书;设计图。
二、申批程序
1、当事人向我局路政部门提出申请;
2、我局路政部门现场勘察后,报市级公路管理部门;
3、颁发采伐许可证。
三、承诺时限
8个工作日
占用、挖掘公路和在公路及其控制区修建架设、埋设管线设施
一、申报材料
申请书;设计图。
二、审批程序
1、当事人向我局路政部门提出申请;
2、我局路政部门现场勘察后,报市级公路管理部门;
3、市级公路管理部门现场勘察后,批准颁发许可证。
三、承诺时限
8个工作日
超限运输车辆及可能损坏公路路面的车辆、机具行驶公路
一、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货物名称、重量、外廓尺寸及必要的总体轮廓图;
3、运输车辆的厂牌型号、自载重量、轴载质量、轴距、轮数、轮胎单位压力、载货时总的外廓尺寸等有关资料;
4、货物运输的超讫点,拟经过的路线和运输时间;
5、车辆行驶证。
二、审批程序
1、提出申请:(1)对于车货总质量在40000千克以下的,其车货总高度、长度及宽度分别超过4米以上、18米以上、2.5米以上规定的超限运输,承运人应在超运前20日提出书面申请;(2)对于车货总质量在40000千克以上,集装箱车货总质量在46000千克以上、100000千克以下的超限运输,承运人在超运前1个月提出书面申请;(3)对于车货总重在100000千克以上的超限运输,承运人应在超运前3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2、由我局路政部门现场勘察后,报市级公路管理部门现场勘察;
3、颁发《超限运输许可证》。
三、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机动车车辆落户
一、所需材料
1、行车证复印件;
2、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
3、单位介绍信(个人带身份证复印件);
4、车辆照片一张。
二、落户程序
车主持上述材料到养路费征稽办(朐山路2号)办理手续,节假日顺延。
(涉及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见县物价局、财政局、监察局《临朐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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