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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朐县经济贸易局办事指南
新增、更新、改造锅炉增容审批
一、申报材料
1、锅炉增容申请。内容包括:新增、更新锅炉的,应说明锅炉的用途、实际热负荷和拟新增、更新锅炉的型号、参数等;改造锅炉扩大容量的,应说明改造原因并附改造方案;
2、能源监测或论证机构出具的锅炉增容论证报告;
3、填写《锅炉增容审批表》,并提供锅炉、附机等有关技术资料。
二、审批程序
1、增容单位提出申请;
2、按审批权限,县经贸局审查后,作出准予增容、不同意增容或修改方案、重新论证等批复,或转报市经贸委批准。
3、准予增容单位按批复购置或改造锅炉,实施锅炉增容。锅炉增容竣工后,于试运行15日内申请验收。
4、能源监测机构对增容锅炉进行热工测试,出具热工测试报告。
5、验收合格的锅炉,发给《山东省锅炉增容验收合格证》。
三、承诺时限
1、收到增容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或转报手续。
2、收到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资源综合利用电厂(机组)认定
一、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认定表;
2、建设或改造资源综合利用电厂(机组)的批复;
3、资源综合利用电厂(机组)竣工验收报告;
4、利用煤矸厂(石煤、油母页岩)、煤泥、城市生活垃圾、工业余热、余压和其它资源综合利用发电、供热、生产及经营情况;
5、资源综合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处理效果和不造成二次环境污染的证明;
6、有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资料等。
二、审批程序
县经贸局、国税局、地税局审核并转报上级管理部门认定。
三、承诺时限
5日内完成转报手续。
废旧金属回收经营资格审批
一、申报材料
1、业户从业申请,并填写《资格审核证发放登记表》;
2、工商部门提供的经营单位“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业户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身份证或临时户口证),近期个人免冠照片3张;
4、经营场所所在地同意证明或介绍信(城区业户须经城管局批准);
5、经营场所方位、区域示意图。
二、审批程序
县经贸局审核(包括现场勘察)合格后转报市经贸委审批。
三、承诺时限
5日内完成转报手续。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产品)认定
一、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认定申请表;
2、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3、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生产工艺路线情况;
4、资源综合利用效果和不造成二次环境污染证明;
5、综合利用产品销售和原材料供应情况;
6、其他有关数据、材料、证明。
二、审批程序
县经贸局、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审核,并转报上级管理部门认定。
三、承诺时限
8个工作日内完成转报手续。
技术改造项目备案
一、申报材料
1、项目建议书;
2、环保部门的环保审批材料或证明;
3、属化学危险物品的产品出具安监局批准证明;
4、高能耗项目出具能源管理部门的审核材料;
5、项目备案表。
二、审批程序
1、由项目单位提报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核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由项目单位办理环保、化学危险品或节能等审批、审核证明;
3、填写项目备案表并上报(国家审批项目仍以项目可研报告形式上报审批)。
三、承诺时限
1、项目审核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2、项目备案表填写、上报,2个工作日内完成。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核
一、申报材料
1、新建加油站申请报告;
2、新建加油站可行性研究报告;
3、《山东省新建加油站申请预核准登记表》;
4、《潍坊市新建加油站预核准征求意见表》;
5、加油站效果图;
6、成品油整顿办公室的上报文件。
二、审批程序
1、加油站提出申请;
2、县清理整顿办公室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3、市经贸委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4、省经贸委提出批准意见(同意或不同意建议);
5、加油站建设完工后,市经贸委组织有关部门验收;
6、验收合格的报省经贸委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三、承诺时限
一个工作日审核好材料,15个工作日内将材料上报。
机电设备进口审核
一、申报材料
1、需进口的机电产品清单(含产地、型号、价格)。
2、机电产品进口审核表。
二、审批程序
1、项目承办单位提供进口机电产品清单(含产地、型号、价格),填写机电产品进口审批表;
2、审核上报。
三、承诺时限:
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鲜茧收购资格审核
一、申报材料
1、鲜茧收购单位资格认定申请表;
2、桑园基地证明材料;
3、鲜茧验级、收烘技术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
4、经法定机构检定合格的收购、检验仪器清单;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审批程序
1、收购单位报全部材料;
2、根据提报材料现场核实;
3、根据审核情况填写核查意见上报市、省主管部门。
三、承诺时限
1、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
2、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与现场核对。
重点用能单位设立能源
管理岗位及管理人员的聘任备案
一、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设立能源管理岗位文件;
2、申报单位能源管理人员聘任书或文件;
3、能源管理人员登记表;
4、《山东省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
二、审批程序
备案。
重点产品能源、原材料消耗基本定额审批
一、申报材料
1、近三年能源消耗计量统计资料和历史最好水平资料;
2、近三年生产技术经济指标资料,如:销售收入,产值产量、品种、质量等;
3、年度生产计划、技术经济指标;
4、所消耗能源的品种、品质、规格;
5、生产技术及工艺的发展趋势,实施节能技改的情况;
6、国内外同类产品同单位能耗先进水平的数据资料。
二、审批程序
1、用能单位提报申请方案,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经贸局核准;
2、每年年初下达。
热电联产工程审核
一、申报材料
热电联产技术改造规划。
二、审批程序
县节约能源办公室,县经贸局电力科联合审核或上报。
三、承诺时限
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或转报手续。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
(产品)企业生产标准备案
一、审批材料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制定的企业标准。
二、审批程序
备案。
建设工程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一、申报材料
1、计划局工程计划批准书;
2、不能按建筑面积计算的市政、桥梁、水利等工程,需提供建设施工图纸或工程预算书。
二、审批程序
1、核准工程建筑面积;
2、缴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涉及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见县物价局、财政局、监察局《临朐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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