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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朐县司法局办事指南


 一、申请法律援助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事实需要在临朐办理;
    (二)受援人确因经济困难,不能支付或不能完全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其中农业户口人员属社会救济对象;城镇户口人员无工资性收入,或家庭成员的收入不超过县政府规定的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且无其他经济收入和较少家庭财产的。
    二、法律援助收案范围:
    (一)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二)盲、聋、哑人或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事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
    三、法律援助申办程序:
    (一)向临朐县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等。
    (二)向法律援助中心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的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委托代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他有关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有关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的证明;
    4、法律援助中心要求提供的与申请援助事项有关的案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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