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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朐县药品监督管理局办事指南


 一、有关科室设置
    县药品监督管理管理局设有综合办公室、药品稽查队、药品检验室三个科室。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并监督实施国家、省、市关于药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依法监督管理药品生产、经营和医疗机构制剂,监督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对开办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初审上报。
    (三)监督抽查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监管药品流通市场和中药材集贸市场,依法查处制售劣药品和违法生产、经营、使用药品的行为和责任人。
    (四)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使用医疗器械的行为和责任人。
    (五)监督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
    (六)承办上级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办事程序
    1、审批办理晚期癌症病人麻醉卡程序:凭医院的诊断证明、晚期癌症病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 和经 办人 员的身份证到县药监局办公室即时办理。
    2、单体药店申请程序:申请开办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县药监局,县药监局自收到申请15日内,完成现场初审和材料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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