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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朐县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关于转发潍政纠办发[2004]10号文件的
通 知
临政纠办发[2004]1号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省、市纠风办确定今年继续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现将潍坊市人民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2004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潍政纠办发[2004]1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临朐县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2004年9月25日
关于印发《潍坊市2004年
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潍政纠办发[2004]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纠风办,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潍坊市2004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潍坊市人民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四年九月十日
潍坊市2004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省政府纠风办《关于2004年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实施意见》(鲁政纠办发[2004]6号)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04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紧密结合企业“双评”活动和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着眼于发挥部门、行业加强行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评议程序,加强工作监督,以评促纠,以评促建,推动部门、行业作风建设规范化、制度化,为促进全市经济实现超常规、跨越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评议范围和评议内容
评议范围是与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教育、科技、公安、民政、司法、国税、地税、财政、人事、劳动保障、国土资源、建设、交通、水利、农业、发展计划、经贸、外经贸、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审计、环境保护、广播电视、统计、工商、新闻出版、林业、质量监督、药品监督、电力、旅游、物价、安全监督、邮政等35个系统、行业和通信、移动、联通、电信、铁通五大通信公司(五大通信公司的评议办法另文公布)。这些系统和行业在参加行风评议的同时,继续参加企业“双评”。35个系统、行业的具体评议内容见附件1、2。
三、方法步骤
行风评议结合2004年下半年企业“双评”,采取上下联动、群众参与的方式进行,其中,35个系统、行业的行风评议由企业“双评”代表评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以及领导小组评议三部分组成,在分别统计“好”、“一般”、“差”票数报省的同时,按照“好”票95分、“一般”票80分、“差”票65分的计分标准量化成评议分数,三部分的评议分数分别按6:3:1的比例折算,最后得出评议总成绩。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从9月份开始,各被评议系统、行业根据评议内容和要求,向社会广泛宣传自己的工作职责、服务承诺以及加强行风建设的措施,进行自查自纠。市、县两级政府纠风办会同有关方面,通过新闻媒体发布行风评议信息,致信(随信发放《民主评议行风问卷调查表》②,见附件2)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请他们充分履行监督职能,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关注所有被评议系统、行业的行风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填写《民主评议行风问卷调查表》②,并寄回参评所在地纠风办。市政府纠风办统一开发评议票统计汇总软件并印制评议票及相关表格,做好技术方面的准备。
(二)正式评议阶段。分三步走。第一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11月上旬,请人大、政协机关协助组织,参照企业“双评”模式,市、县两级同步,按统一程序,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级各50名,县级不少于30名)到集中评议点分别参加评议,封闭填写《民主评议行风问卷调查表》①(见附件1)。集中评议结束后,由各集中评议点将评议票分别装袋、密封后送市政府纠风办,由市政府纠风办在有关方面监督下,分类、分县市区用光电阅读设备公开统计《民主评议行风问卷调查表》①,汇总《民主评议行风问卷调查表》②,并向各县市区反馈。第二步,企业“双评”代表评议。12月中旬企业“双评”时,各县市区按照市里确定的统一程序,同步开展对有关系统、行业的行风评议工作。其中,《民主评议行风问卷调查表》②随《参评邀请函》提前送到参评企业手中,集中评议时,与《参评邀请函》一并回收。《民主评议行风问卷调查表》①现场填写。集中评议结束后,《民主评议行风问卷调查表》①、②分别单独密封,随企业“双评”票一并送市政府纠风办,由市政府纠风办统一汇总并把汇总结果反馈给各县市区。第三步,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评议。12月下旬,市、县两级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对参加行风评议的35个系统、行业进行评议。市里的领导小组评议请潍办发[2003]11号文件确定的评议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同时研究对有关系统、行业的扣分事宜(扣分内容和标准见附件6)。
(三)结果使用阶段。12月下旬进行,包括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汇总上报结果。按照省政府纠风办要求,汇总《民主评议行风问卷调查表》①、②,报省政府纠风办。计算出35个系统、行业的评议总成绩,并按照评议领导小组研究的意见,对有关系统、行业扣分后,排出名次,形成综合评价意见。二是集中反馈意见。市、县两级政府纠风办分级向被评议系统和行业书面反馈评议结果(包括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建议)。三是确定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先进单位。根据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先进单位标准(见附件3),潍坊市年度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先进单位从市直部门和县市区产生,市直推荐范围由市政府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参照35个系统、行业的综合评议成绩研究确定,由相关系统、行业从直属单位中推荐预选单位;县市区按照本地对系统、行业的评议成绩,各推荐一个县直单位作为预选单位;市直和县市区推荐的示范窗口预选单位经市政府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由市政府纠风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在此基础上,综合2004年行风评议情况,从市直推荐7个单位,择优选取2个县市区推荐的单位,作为“2004年度全省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示范窗口先进单位”预选单位,报省政府纠风办。上报省、市政府纠风办审核的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先进单位要分别填写申报表(清样见附件4、5,一式三份),同时上报行风建设典型材料(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和经验等,2000字以内)。凡年内发生严重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或其他严重不正之风问题的,不得推荐为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先进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对评议工作的领导。全市的行风评议工作由市政府纠风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纠风办具体负责评议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和情况汇总。各县市区和被评议单位要结合实际调整充实评议工作领导机构,认真搞好行风评议工作。
(二)要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程序,严密组织,确保评议质量。要严肃工作纪律,对不负责任造成工作失误,或采取非正常手段干扰评议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各被评议系统和行业要以行风评议活动为契机,积极接受各方面监督,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要客观对待评议结果,认真对待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查纠存在的问题,主动整改工作不足,以规范文明的执法、管理和优质高效的服务,赢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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