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泣血的忏悔
●古 剑
背景材料:汤腊春,男,现年48岁,曾担任过湖南省煤炭坝煤矿五亩冲分矿副矿长、矿长和长沙市澄潭江煤矿矿长。2000年4月30日,以受贿7.37万元的罪行被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2001年12月31日,浏阳市召开廉政建设工作大会,汤腊春作为反面典型到会现身说法。半个小时的发言中,他一直以泪洗面,其中有五六分钟说不出声,数百人的会场万籁俱寂,只听见他抽泣。下面,是汤腊春忏悔的记录……
走进那扇沉重的铁门,“咣当”一声,钢铁的碰撞声令我不寒而栗,心猛地往下沉。高墙电网,使我美好的憧憬灰飞烟灭。我知道是自己贪图小利、放弃原则、作茧自缚,断送了自己的前程,导演了自己的人生悲剧。
我出生于宁乡县巷子口乡一个贫困山村。父亲是一名普通的煤矿工人,全家五口人就靠父亲二三十元工资养活。我7岁开始上山砍柴,8岁开始挑粪种地。即便在这样的艰苦条件下,我还是挤出时间来学习,并较好地完成了初中学业。1972年,由于家庭不堪重负,不得不辍学在家。1973年,受党和政府的照顾,我被招入湖南省煤炭坝煤矿,成为五亩冲分矿采煤三队的一名采煤工人。
我虽然个头矮小,身体单薄,但非常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除拼命地工作外,坚持学习业务技术,刻苦钻研专业知识,连年被评为青年标兵、生产能手、先进个人。由于表现突出,我第一年就被任命为采煤队团支部副书记,第二年被选为分矿团总支副书记、矿团委委员。第三年被矿党委推荐进入省煤炭工业学校学习,随后升为分矿副矿长,1989年被提拔为分矿矿长,1993年又被任命为长沙市澄潭江煤矿矿长,级别为正处级——呈现在我面前的是一条铺满鲜花的康庄大道。然而,我却没有珍惜来之不易的职权,没有珍惜可以大干一番事业的机遇,放松了自己的思想改造,直至栽倒在钱眼里,成为可耻可悲的金钱的俘虏。
思想蜕变的过程,就是自己一步一步走向犯罪深渊的过程。1989年初,由于业务关系,宁乡县大成桥乡某村党支书老王到我家拜年,告辞时留下1000元红包,说是小意思。几经推托不成,我只好收下再说。那时我的心情非常矛盾:收下吧,怕走漏风声;不收吧,又相当于我一个季度的工资。第三天晚上,我到老王家拜年,并想退掉红包,但老王死活不同意,我只好将1000元钱存在银行。而就是那一次礼节性的拜年活动,在我的脑海中扎下罪恶的祸根,我在战战兢兢中开始堕落。
1990年至1992年,老王每次拜年都慷慨地送我2000元作为贺年礼。此时,我便以“礼尚往来”来平息内心的惶恐。尝到了“甜头”,我的错误也在一步步加深,尤其是到澄潭江煤矿任矿长,大权独揽之后,更加无所顾忌、来者不拒了。
1993年上半年,副矿长张某邀我到宁乡煤炭公司看一台闲置的绞车,经张某从中介绍,我同意买下绞车。事后张某给我1500元作为回扣,当时我认为回扣是该得的,根本没有意识到是受贿,所以也没多在意,便收下了。1994年底,宁乡县周某与澄潭江煤矿做生意,将我矿积压的旧机车转手卖出,事后,我分得利润5000元。当时我以为是在照顾周某的生意,顶多是违纪,与违法靠不上边,于是心安理得地将钱纳入私人腰包。
“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有钱独步天下,无钱寸步难行”,这些歪理邪说慢慢地充斥了我的脑海,聚敛钱财的欲望在侥幸心理的支配下越来越不可收拾。至案发前夕,我共收受他人贿赂7.37万元,换来的是7年铁窗生涯。
1999年正月十五元宵节,正是人们沉浸在新年喜庆中的好日子,而我却被组织宣布“两规”。坐在冰凉的冷板凳上,我不敢与纪检干部、检察官威严犀利的目光对视。我头痛欲裂,四肢麻木,全身皮肤发胀,心狂跳不止,一种强烈的无法言语的负疚感猛烈撞击着我的胸口——我知道自己彻底完了,事业、家庭、前程都毁于一旦。当时,我犹如一尊麻木的僵尸,唯一还有生气的就是那止不住的泪水。父亲临终前那句令我毕生难忘的话语又回响在我的脑海:“儿啊,我自己辛苦了一辈子,有了你这么个有出息的孩子,我九泉之下也可以瞑目了,希望你要保持自己的荣誉……”我紧握着父亲干瘦的双手,心如刀绞,暗自发誓,一定不辜负父亲的嘱托。然而,可怜的父亲逝世尚不足3年,我却身陷囹圄。
那是一个凄冷的元宵节,是我工作几十年来第一次骨肉分离的元宵节。
年迈的母亲得知这一消息后,如雷轰顶,在家里哭得死去活来。本来应该尽享天伦之乐的老母亲无法接受这个残酷的现实,整天捶打着胸口,长吁短叹,眼泪流干了,以前还算硬朗的身体彻底垮了,不得不住进了医院。最令我内疚的是柔弱的妻子不得不从此挑起生活重担,既当妈又当爹,既要照顾家母起居,还得为生计四处奔波。乙肝尚未痊愈,又累出了肾结石、胃炎等一身疾病,真是祸不单行。然而,为了这个家,妻子还得拖着病体起早贪黑、日夜操劳。去年,万般无奈之下,妻子东拼西凑买了一辆面的车,早出晚归跑营运,就为了赚取每天几十元的生活费。
我是一个不孝的儿子,一个不称职的丈夫,更愧对自己的孩子。大儿子小时候由于链霉素中毒成了聋哑残疾人,我工作时还可以略尽父亲职责,如今是天各一方,只能在梦中思念。20岁的人了,什么都不懂,还得为我这个可耻的父亲背骂名,着实令我愧疚万分。小儿子在读高中,也是由于我转来转去换学校,经常在同学面前抬不起头来,一向活泼开朗的他从此沉默寡言,学习成绩也一落千丈。
我一人犯罪,导致全家人都在诚惶诚恐中过日子。是我的罪过,给他们带来了无形的压力和精神摧残;是我的罪过,给风烛残年的老母亲带来了无尽的悲伤;是我的罪过,使涉世未深的孩子遭受了如此沉痛的心灵打击。今年4月下旬,我患病住院治疗,使我万万没料到的是,一场空前的灾难又降临到我的头上。4月29日,妻子的面的车不幸翻车,6名乘客受伤。闻知此讯,我当时便觉得眼前一黑,差点晕倒在地,随即嚎啕大哭。想起孱弱的妻子此时的艰难处境,我恨不得一死了之。然而,我死了,天天挂念着我的老母亲怎么办?我更没有勇气在妻儿受伤的心灵上再撒一把盐。除了坚强地活下去,重新做人,我还能做什么?
作为一个男人,不能承担养家糊口的责任,连为妻子分忧解愁也不能,我很惭愧,感到无地自容。每次看到她蓬头垢面、衣衫单薄的身影,我便如万箭穿心。尤其是年近七旬的老母亲,每个月都要拖着病体来探监。深明大义的老母亲每次都叮嘱我,要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每次都重复着那几句话,每次讲话都泣不成声。我一看到她脸上深深的皱纹和斑白的双鬓,便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抱头痛哭。眼看着老母亲颤巍巍的身影逐渐消失在视线里,我半天都难以收回痴呆呆的目光。
一失足成千古恨。痛定思痛,我百感交集。作为一个有几十年党龄的领导干部,我却背离党的宗旨,教训是深刻而惨痛的。我深深地认识到,金钱是把双刃剑,既是荣华富贵的象征,也是贪欲的催化剂。盲目攀比,贪图享受,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偏离正确的轨道,那就如同给自己在准备自缢的绳索。
平安即为福,自由值千金。今天,我以自身的惨痛教训来劝告善良的人们,请从我身上吸取教训,珍惜来之不易的一切。无论工作中的重大决策,还是日常的生活小节,都应谨小慎微。权力只可用以报效祖国和人民,切不可用以谋私。法律是无情的,它不相信悔恨的泪水,不相信高贵的职位,也不相信荣誉的光环……只要触犯了它,哪怕权再大、位再高、光环再多,都无法逃避那冰冷、阴森的高墙铁网。善良的人们啊,请多一份理智,珍惜您的自由、幸福和生命,这是我这个怀着不尽悔恨的戴罪之人,对您发出的肺腑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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