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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情况
(2004年第1期)
▲县地税局落实“六制”措施,优化税收服务。一是首问负责制。要求每位工作人员在接受纳税人办理有关事宜时,属于职责范围内的,要认真办理;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要引导纳税人到相关部门办理,直到纳税人满意为止。二是政务公开制。在文明办税“八公开”的基础上,利用办税服务厅公开栏和广播电视等媒介,在第一时间向纳税人公开有关税收政策和规定。三是岗位责任制。对税收服务工作定岗定责定人,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得落实,责任有人负。四是服务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不规范、服务质量差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追究责任。五是服务测评制。通过向纳税人、特邀监督监察员发放测评表和征求意见函,对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服务情况进行测评,满意率达不到90%的,责令限期整改。六是末位警告制。对在服务测评中处于末位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进行警告谈话、通报批评,并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县农信联社修订完善制度,认真落实责任制。根据县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对原有的《临朐县农村信用社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等制度,进行了充实和完善,重新制定了《实施细则》和《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评分细则》等配套制度,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县公安局强化措施,确保县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围绕贯彻县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该局按照“早抓、真抓、主动抓”的要求,在全县公安工作会议上,局党委与基层单位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四杜绝”责任状和“五条禁令”责任状,并加强对落实“三状”情况的跟踪督查,确保责任落到实处。同时,把落实县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贯穿到正在开展的“学习二十公精神,铸造忠诚警魂”教育整顿活动中,推动了公安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县环保局以“双评”为动力,提高服务质量。该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照全县“双评”结果,认真反思,找出不足和差距。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了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着重严格落实服务承诺制度,深化政务公开,继续推行限时办结制和首问负责制,坚决杜绝工作中“冷、硬、横”现象的发生,切实为加快经济发展搞好服务。
▲县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党组书记分别与党组成员签订《责任书》,党组成员分别与分管科室、公司签订《责任书》,落实责任。该办共签订《责任书》11份,《廉政协议》45份。
▲县药品监督管理局完善制度,强化源头治理。该局认真贯彻落实县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完善了加强机关内部管理的41项制度,重点对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物资采购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监控,健全了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
▲辛寨镇加强制度建设,促进廉政建设。该镇在重新调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加强制度建设,重新研究制定了《辛寨镇党风廉政责任追究制度》,印发了《党政机关干部廉洁自律守则》,进一步完善了《机关干部学习制度》、《办公制度》、《来人接待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全镇各行政村、镇直单位及企业负责人分别签定《200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规范干部的从政行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
▲石家河乡狠抓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该乡修订充实了《党员干部十不准》、《包村干部下乡就餐制度》、《办公用品发放使用制度》、《公务活动收受礼品登记制度》、《经费开支审计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乡党委、政府与35个行政村、15个站所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下发了《机关干部廉洁勤政自律守则》。
(根据各单位上报材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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