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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情况
(2004年第6期)
▲县地税局构筑三个体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构筑思想教育体系。该局将每周五作为廉政教育学习时间,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定期检查学习笔记,每季度布置一期廉政作业,同时,开设网上“廉政课堂”,定期聘请专家举办法制教育讲座,搞好日常预防教育和警示教育。二是构筑制度保障体系。系统内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认真落实以“两权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县检察院共同制定了《预防职务犯罪实施办法》,并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与税收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考核,形成了由“一家抓”到“大家抓”的工作机制。三是构筑监督约束体系。健全廉政档案,定期进行个人收入申报、重大事项申报、公务活动收受礼品登记。基层分局全部设立兼职监察员和绿色局长信箱,畅通联络渠道,同时,签订《家庭廉政责任书》,实行家庭访谈、电话查访制度,加强监督,并在社会各界聘请96名特邀监督监察员,建立定期联系制度,构筑起了严密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约束体系。
▲县公安局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制度。该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谈话制度的实施意见》,对谈话的指导思想、类型和对象、内容及组织实施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谈话对象为发现有苗头性问题,或者经核查确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微,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和民警。谈话类型规定了三种:(一)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同本级党委其他成员的谈话;局党委成员同各自分工负责的警种单位负责人的谈话;局纪委组织的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二)局党委主要负责人与新提拔(交流)正职领导干部的任前廉政谈话;局纪委负责人和党委成员与分管警种单位新提拔(交流)副职领导干部的任前廉政谈话。(三)局党委主要负责人与被诫勉的正职领导干部的诫勉谈话;局纪委负责人和党委成员与分管警种单位被诫勉的副职领导干部的诫勉谈话。对其他民警的诫勉谈话,由局纪委组织实施,也可委托诫勉谈话对象所在单位的负责人进行谈话,受委托进行谈话的人员要及时将谈话情况报告局纪委。
▲县建设局制定工作方案,保证纠风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该局针对牵头的专项治理任务,制定了《关于纠正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工作实施方案》、《关于纠正在城镇拆迁中损害居民利益的实施方案》、《关于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落实。
▲县药监局深入开展“行风建设规范年”活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在抓好集体学习的基础上,该局一是认真开展向全国药监系统先进典型高志全同志学习活动,争当“药监卫士”;二是开展“三个问一问”讨论,即问一问药监工作职能是什么,问一问自己在工作上特别是在“平安临朐”活动中应该干什么,问一问自己在社会和群众中的形象是什么;三是外出参观学习先进经验,强化监督,努力形成“自我约束、组织评价、社会监督”的机制。
▲秦池集团认真抓好两个条例的学习教育。一是党委建立起了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坚持每周学习两次,开展讨论一次。二是组织广大党员以支部为单位集中学习,每周学习一次,半月讨论一次,并要求人人写出心得体会。三是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对照两个条例的规定要求,对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清理完善,真正把学习贯彻两个条例落到实处。
▲县长运公司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一是定岗定责抓责任制落实,在中层以上干部中全部推行岗位目标责任制,把廉洁勤政作为一项重要指标考核。二是公开评议优胜劣汰,定期民主评议党员干部,对评议出的较差同志,首先进行批评、诫勉,连续三次最差就地免职。三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在积极组织开展好“三会一课”的同时,坚持每月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交流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今年以来,公司98名党员无一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根据各单位上报材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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