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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情况

(2004年第9期)


    ▲县经管局认真抓好减轻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农业税减免政策。重点督促落实取消农业特产税和农业税税率下调三个百分点等政策,同时,严格审核审批“一事一议”筹资,防止“一事一议”成为固定收费项目。二是认真查处涉农负担案件。今年以来,共查处涉农负担案件10件,维护了农民利益。三是认真执行农民负担领导责任制、部门负责制,抓好涉农收费公示制、农村中小学一费制、村级报刊订阅限额制和涉农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等四项制度的落实,从源头上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县卫生局组织开展卫生行风明查暗访活动。明查暗访的对象是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围绕社会最关注的最容易产生不正之风的医疗收费、医疗质量、服务态度、卫生执法和工作流程等方面展开。活动采取不下通知、不定时间、不定方式的形式进行实地察看、现场录像和走访座谈,真正查清存在的问题,促进卫生行业作风的根本好转。
    ▲县国税局创办《两权公开简报》,提高工作透明度。《简报》将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涉及的全部内容,按月在系统内进行公开,具体内容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基建工程招投标、大宗物品采购、报废财产处置和办理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等税收政策,以及税收计划落实、考核奖惩、责任追究等,公开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同时,《简报》还设有廉政箴言、论坛等栏目,定期对干部职工进行党风廉政教育。
    ▲县林业局认真抓好信访工作。该局领导干部根据一岗双责搞好责任分工,每月召开一次信访工作调度会,分析排查不安定因素,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跟上工作,把不安定因素发现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已查处信访案件14起,群众满意率达100%。
    ▲县司法局制定《临朐县法律服务工作者诚信执业管理规范》,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管理规范》从业务的受理、办理、收费、质量监督、过错赔偿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法律服务所实行受理业务主任审批,统一收案、收费、档案管理制度。法律服务所对承办的业务进行全过程的质量监督检查,向顾问单位和委托人发放《业务质量监督反馈卡》,收回后单独立卷管理,作为法律服务工作者年终考核和年度注册的重要依据;对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办理业务过程中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方面的情况进行回访,回访数不低于本所年度业务量的20%;对《业务质量监督反馈卡》和回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改正处理,并将结果反馈给委托人。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办理受托事务过程中,因法律服务所或当事人过错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法律服务所应当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法律服务所向委托人赔偿后,有权向法律服务工作者追偿。
    ▲县地税局落实“四抓”措施,优化企业经营环境。一是抓行风,优化纳税服务环境。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制定了26条文明服务用语,12条服务忌语,19条应忌行为,并对服务厅工作人员进行了礼仪培训教育;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挂牌和持证上岗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积极开展税企双向评定活动,创建“诚信地税”。二是抓执法,优化从严治税环境。认真贯彻落实下岗工人再就业和涉农税收优惠等各项税收政策,规范执法行为。三是抓公开,优化公平竞争环境。通过临朐地税网、政务公开栏以及在部分行政村设立的宣传栏,大力推行公开办税,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四是抓监督,优化从严治队环境。加强内部监督,建立事前监督防范机制,加大事中、事后查处打击力度;加强外部监督,聘请监督员,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并在纳税业户中展开巡访督查,每季度走访面不低于10%,做到税务人员执法到哪里,监督防范措施就跟踪到哪里。

                                                                      (根据各单位上报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