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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情况

(2004年第15期)


     县地税局努力建设“阳光地税”

    今年以来,县地税局按照“定好位、收好税、带好队”的总体要求,以创建“管理服务型星级分局”和“六好基层单位”为总抓手,努力建设“阳光地税”,促进了地税事业的健康发展,为全县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实行阳光办税。一方面,抓好内部公开。对全局的财务收支、重大事项、物资采购处置、奖惩情况等搞好定期公布,接受干部职工监督。在系统内推行了财务一体化管理制度,县局设立经费会计,将各基层单位的经费管理统一集中到县局,实行日常零星开支周转金、大额经费支出审批、固定资产增(减)审批、经费支出监审等制度,费用开支必须由经办人、分局长、兼职监察员三方签字才能入账。另一方面,深化外部公开。通过完善临朐地税网站、更新政务公开栏、在部分行政村和集贸市场设立宣传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将税收政策、申报纳税程序、税款缴纳和处罚情况、投诉渠道等全部对社会公开;对纳税人关心的敏感问题,特别是纳税定额的核定调整、停歇业、减免税等重要环节全面公开,实现了执法工作的公开化、透明化、规范化、程序化。
    (二)不断拓展联系渠道,加强沟通交流。认真落实民主恳谈和民主决策制度,定期召开民主恳谈会,实现领导与干部职工、同事与同事之间开放式沟通交流,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地税管理决策;定期征求每名干部职工的建议、意见,了解基层分局和干部职工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及时帮助解决。组织地税干部深入纳税业户,积极宣传税收法规、税收政策,及时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纳税人的沟通交流。在办税服务厅推行“一窗式全程代办”纳税服务综合窗口,由一岗一责服务模式向一岗全责服务模式转变,实现了窗口服务的集约化和多元化。认真组织开展了窗口对话交流活动,虚心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与相关部门定期联系,共同调查研究从源头上防范职务犯罪的措施和对策。
    (三)加大工作力度,从源头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党纪处分条例》,严格落实省局“十条禁令”、潍坊市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源头预防治理工作“双十”意见及潍坊市地税人员“六条禁令”,发展民主,加强监督,促进税务干部廉洁自律。认真落实权力分解、规范程序和政务公开措施,强化对征收、管理、稽查和处罚等税收执法重要环节的监督制约,保障依法治税、依法行政,减少税务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随意性,减少滥用权力违法行为的发生。认真做好来信来访、举报电话的接待处理工作,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指定专人负责查处落实,做到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构筑监督约束体系,强化全方位廉政监督。通过健全廉政档案,严格执行个人收入申报、重大事项报告、公务活动收受礼品登记等制度,县局监察室参与行政审批、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重要工作这一系列措施,强化事前监督。实行公用车辆定位停放和节假日封车制度,严禁违规使用公车;签订《家庭廉政责任书》,在宿舍院设立廉政监督岗,实行家庭访谈、电话查访制度,加强“八小时”以外的监督。进一步发挥好局长公开电话和10个绿色局长信箱的作用,畅通联络渠道;充分发挥特邀监督监察员的作用,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信和调查问卷,主动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加强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认真做好行风评议工作,优化行业作风。工作中,该局把解决严重损害纳税人利益的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开展综合治理,采取走访、座谈、发放征求意见信等措施,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工作中的不足和偏差。扎实做好行风评议工作,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着力点,建立起了纠、建、评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深化行风评议效果,进一步提升了地税形象。在7月份的“双评”活动中,这个局在全县51个经济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和垄断性服务行业单位中名列第一。
    (六)坚持“六个带头”,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县局班子成员和各分局主要负责人坚持做到“六个带头”,不断加强自我修养,切实负起责任,努力提高抓班子、带队伍的本领。即带头学习,抓好自身素质的提高;带头艰苦创业,注意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带头爱岗敬业,潜心钻研业务,用心研究征管,全心抓好收入;带头遵章守纪,遵守好各项制度、规定;带头营造团结和谐的工作环境,多进行沟通交流,营造团结和谐、心情舒畅、健康向上的工作氛围;带头认真学习上级有关精神,抓好贯彻落实,抓出工作特点和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