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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宣传教育:纪检监察情况 纪检监察情况 (2005年第3期) ▲县卫生局落实四项制度抓行风。一是服务对象回访制度。要求对卫生行政部门服务对象和120急救对象回访率达到100%;卫生监督机构管理相对人回访率大于50%;疾控机构服务对象回访率大于20%;医院门诊回访率大于5%,住院病人回访率大于10%。针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汇集整理分析,对共性问题坚持从制度上予以解决。二是举报奖励制度。对行业不正之风实行有奖举报,凡群众举报医务人员违规违纪问题,经查属实的,每人每次给予违纪金额3-10倍的现金奖励或根据情况直接给予100-1000元现金奖励。用于奖励举报人的费用,一律由责任人承担。三是查纠制度。县卫生局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多种形式的行风明查暗访,并公开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投诉,坚持凡诉必查、凡错必纠的原则,对于发现的问题,严格落实追究措施。四是评议制度。县卫生局每季度组织全县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卫生行风情况进行一次评议。对在季评中连续两次倒数第一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年终总评前3名的,给予表彰奖励;总评后3名的,除全县通报外,同时取消本年度先进集体的评选资格,并削减单位年度先进个人30%的评选数量,必要时给予组织处理。 (根据各单位上报材料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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