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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财政局完善“两个机制”抓好“三个落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来源:临朐廉政网(05.5.30)


    完善廉政教育机制。一是注重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针对财政系统发生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认真剖析,深查根源,使党员干部绷紧廉洁自律弦,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二是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纪法规,确保正确行使权力,为人民当好家,理好财;三是坚持廉政谈话制度,针对发现的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由局领导及时进行个别谈话,做到超前防范。今年以来,该局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学习了《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规,并组织考试2次,增强了教育效果。
    完善监督约束机制。加强内部监督,由财政监督局牵头,每半年一次对局属科室、事业单位的财务情况、资金运作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对检查出的问题逐一反馈,限期整改,同时,对党员干部的廉洁勤政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组织述职述廉。完善社会监督,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定期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信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监督员和服务对象对廉政建设、部门服务、优化投资环境的意见和建议。鼓励家属监督,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的监督,采取召开领导干部家属座谈会等形式,学习廉洁自律的有关内容, 通报领导干部个人的活动情况,提高家属监督能力。今年以来,该局共向社会发放征求意见信210份,召开不同层次的座谈会3次,征求到涉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30多条次。
    抓好领导责任落实。成立了县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亲自抓,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具体抓,办公室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共同抓,并对牵头和配合抓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进行分解量化,使各项任务目标和责任落实到分管领导、具体科室和具体责任人。
    抓好考核奖惩落实。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季度一考核,半年一检查,年终总评比,评比结果与个人的政治、经济待遇直接挂钩。
    抓好责任追究落实。把责任追究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突破口和着力点,按照规定对违规违纪的当事人严格追究责任,同时一并追究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的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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